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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寫在前面)
我做我認為該做的事。
紅色警告 : 撲殺/毒殺/安樂流浪貓狗的隻字片語, 在我這一律砍無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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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尊重生命的角度, 對於流浪貓狗處置的動保議題, 我一直認為十二夜然後安樂不是解決方法。
是的, 是很快速。
但我在此說的「不是解決方法」, 意指這方法連治標都算不上, 只能算是人類懶得花心神動腦筋, 典型最不負責任的做法。
解決的方法有嗎 ? 有吧 ! (我不是專家, 別嘴炮我有甚麼高見)
但我覺得減少流浪貓狗要考慮的是環環相扣的議題, 從繁殖買賣業者管理到飼主教育到杜絕棄養, 中間還要考慮相關的動物醫療體系, 虐待事件處理, 動保資源分配等等, 很多面向值得努力。
我一直記得甘地的話 : 「一個國家道德進步與偉大程度可用他們對待動物的方式衡量。」
所以, 我把表印好, 填好, 郵票貼好, 寄出。
這是我為動保盡的一點心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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